时间: 2025-04-25 19:51:38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1 03:39:07
成语“狐死兔泣”字面意思是狐狸死了,兔子哭泣。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同类之间的悲伤,尤其是因同类的死去而感受到的哀伤。这一成语常用来形容一种同情心或感同身受的情感。
“狐死兔泣”源于古代文学,其出处可以追溯至《史记》中的记载,意指动物之间的情感联系和对同类死亡的悲痛。狐狸和兔子在自然界中虽为不同种类,但在文学中常常被用作象征,反映社会中的同情与悲哀。
该成语可以在多种场合中使用: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在**文化中,动物常常被赋予人性化的情感,这种情感的表现有助于传达社会的同情心和对生命的尊重。“狐死兔泣”不仅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也反映了对弱小生命的关怀。在现代社会中,这种情感依然适用,尤其是在面对重大灾难和社会问题时。
“狐死兔泣”让我联想到对生命的脆弱和珍惜。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他人的不幸而感到心痛,这种情感反映了人类的共情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我曾经经历过一位亲友的去世,在那段时间里,感受到了“狐死兔泣”的真实情感。周围人的关心让我倍感温暖,也让我思考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在一首小诗中可以这样表达:
在月下静谧的夜,
狐死兔泣泪如雨。
同类情深何所惧,
共悲共痛伴此生。
在其他文化中,类似的表达也存在。例如,英语中有“crying over spilled milk”,意指为已发生的事情而感到悲伤,虽然不完全相同,但也反映了对失去的感慨。不同文化中的同类情感表达,说明了人类对生命的共鸣。
通过对“狐死兔泣”的学*,我认识到了同情和共情的重要性。这一成语不仅丰富了我的语言表达,也让我在与他人沟通时更加关注彼此的情感,增强了我的社会意识。
狐死兔泣,李氏灭,夏氏宁得独存?
《淮南子·说山训》:“狐死兔泣,非为狐也,为兔也。”
《吕氏春秋·贵因》:“狐死兔泣,非为狐也,为兔也。”
《战国策·齐策四》:“狐死兔泣,非为狐也,为兔也。”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狐死兔泣,非为狐也,为兔也。”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狐死兔泣,非为狐也,为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