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5 05:10:48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15:10:13
“分茅赐土”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是“分配茅草,赐予土地”,基本含义是指给予他人以封地或权利,通常用来形容赏赐或封赏。它反映了古代对功臣的奖励方式,强调了权利和土地的分配。
“分茅赐土”源于古代封建制度,尤其在**历史上,君主为了奖励有功之臣,常常通过分配土地和资源来表达对他们的赏识。这个成语最早可以追溯到《史记》中的一些记载,描述了古代帝王对功臣的封赏制度,体现了国家治理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
在不同的语境中,“分茅赐土”可以用于: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在古代**,土地和权力通常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分茅赐土不仅是对个人的奖励,也是对其家族的荣誉,因此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意味着对忠诚和功绩的高度认可。在现代社会,这个成语的适用性可能更偏向于象征意义,指代各种形式的奖励和认可。
“分茅赐土”这个成语带给我的情感反应是对功劳的肯定以及对权力结构的思考。它让我联想到个人努力后的回报,以及在职场中获得认可时的成就感。
在我的工作中,我曾经参与一个项目,最终取得了不错的成果,领导对我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让我负责一个新项目。这让我感受到一种“分茅赐土”的荣耀,同时也激励我继续努力。
在诗歌中,我可以将“分茅赐土”融入以下句子:
功臣血战沙场,荣归故里如梦。
分茅赐土奖英雄,金戈铁马皆荣光。
在英语中,类似的概念可以是“rewarding someone with land or titles”,但并没有直接的成语对应。其他文化中,类似的封赏制度也存在,但具体表达和文化内涵可能有所不同。
通过对“分茅赐土”的学,我认识到这个成语不仅仅是对古代封赏的描述,更是对个人努力与社会认可关系的深刻反思。在语言学和表达中,它提醒我关注努力与成果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在适当的场合给予他人应有的认可。
不止分茅赐土,允宜并位于中宫。
《资治通鉴·汉纪》:“初,光武为更始大司马,持节北渡河,镇慰州郡。至邯郸,遣使者更封光武为萧王,置百官,赐以弓矢、戟、剑、衣被,因是北州略定。”
《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元年,春正月,光武先在宛,闻更始立,乃诣洛阳。更始见光武,大悦,以光武行大司马事,持节北渡河,镇慰州郡。光武至邯郸,遣使者更封光武为萧王,置百官,赐以弓矢、戟、剑、衣被,因是北州略定。”
《汉书·王莽传》:“莽因是篡国,窃号曰‘新室’。策曰:‘汉氏诸侯或称王,至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称公,及四夷僭号称王者皆更为侯。’”
《史记·周本纪》:“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