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5 00:08:56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22:41:44
“捐弃前嫌”是一个汉语成语,字面意思是“放弃之前的仇恨”。它的基本含义是指为了和解或合作,放下过去的恩怨,消除彼此之间的不快。
“捐弃前嫌”最早出自《后汉书·王允传》,其中提到王允为了国家利益,放下与吕布的矛盾,与其合作。这一成语反映了古代**对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视,强调在某些情况下,个人恩怨应当被置于一旁,以追求更大的利益或目标。
“捐弃前嫌”可以在多种场合中使用: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在**传统文化中,和谐、团结是重要的价值观。捐弃前嫌不仅是个人修养的体现,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现代社会,随着竞争的加剧,人际关系的紧张愈发重要,因此,“捐弃前嫌”在职场和社会交往中显得尤为重要。
“捐弃前嫌”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情感反应,象征着宽容与大度。它让我联想到许多关于和解、团结的故事,激励我在面对冲突时,能够选择宽容和理解。
在我与朋友之间曾经有过误会,经过沟通后,我们选择了捐弃前嫌,最终恢复了友谊。这个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放下过去的恩怨是重建关系的重要一步。
在一首诗中可以这样使用:
往日恩怨皆抛却,
携手共赴新天地。
捐弃前嫌开新篇,
心中无恨自欢喜。
在英语中,可以用“bury the hatchet”来表达类似的意思,意指放下争执,和解。这个表达同样强调了人际关系中的和解与合作。
通过对“捐弃前嫌”的学*,我认识到它在语言表达中的重要性,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法,更是一种人际交往的智慧。在生活中应用这个成语,可以帮助我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促进和谐与理解。
瓦砾进宝兮,捐弃随和。
《宋史·岳飞传》:“飞既得襄阳,乃捐弃前嫌,与韩世忠连和,共击金人。”
《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十三年》:“曹操既得荆州,乃捐弃前嫌,以刘表子琮为荆州刺史。”
《后汉书·袁绍传》:“绍既得冀州,乃捐弃前嫌,与公孙瓒连和。”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乃西从雒阳,至新安,夜见汉王,汉王曰:‘吾与公约为兄弟,公何为至此?’项王曰:‘吾与公捐弃前嫌,共击秦,何如?’汉王许之。”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晋侯将伐曹,曹伯惧,使公子买如晋,请盟。晋侯许之,遂捐弃前嫌,与曹盟。”
看在儿女面上,就~,破镜重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