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4 14:26:41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22:42:11
“捐身徇义”是一个汉语成语,字面意思是“捐弃自己的身体,以追求正义”。其中“捐身”意指舍弃自己的生命或身体,“徇义”则表示为了义理或正义而行动。整体而言,这个成语表达了为了正义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
成语“捐身徇义”源于古代的忠义观念,尤其在**传统文化中,强调对国家、对朋友、对道义的忠诚。在历史上,有许多英雄人物在面临生死考验时,选择了捐身以守护正义。例如,古代的忠臣烈士,面对外敌入侵或内乱,宁死不屈,为保家卫国而英勇献身。
“捐身徇义”可以用于多种场合: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捐身徇义”反映了**传统文化中对忠诚、义气的高度重视。在古代社会,忠臣与义士的故事常常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影响着社会的价值观。在现代社会,虽然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有所变化,但这一成语依然可以适用于表达在面对重大选择时,勇于牺牲个人利益以追求更高目标的精神。
这个成语通常引发出一种崇高的情感,令人敬佩和感动。它让人联想到那些为了理想和信念而不惜牺牲的人,激励人们在生活中追求更高的目标和价值。
在我的生活中,我曾遇到一位老师,在学校发生一场火灾时,他冲进燃烧的教室救助学生,最终不幸遇难。他的行为让我深刻理解了“捐身徇义”这一成语的真实意义。
在一首诗中,可以这样运用“捐身徇义”:
烈火焚身不顾身,
义气长存铭心田。
捐身徇义英豪志,
千古传颂永不眠。
在其他文化中,也有类似的表达。例如,英语中有“to sacrifice oneself for a cause”,意指为了某种事业或信念而自我牺牲。这种表达同样强调个人为了更大目标而放弃自我,体现了人类普遍的道德追求。
“捐身徇义”作为一个成语,不仅丰富了汉语的表达,也深入人心,成为道德勇气的象征。在语言学*中,这种成语帮助我们理解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同时也激励我们在生活中追求更高的理想和目标。
累准朝廷指挥催督,此正飞等捐身徇义之秋。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惟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与亮友善,谓为信然。”
《后汉书·班超传》:“超曰:‘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左右皆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壮士志哉!’”
《汉书·苏武传》:“武曰:‘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位列将,爵通侯,兄弟亲近,常愿肝脑涂地。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
《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为人,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公子与魏王博,而北境传举烽,言‘赵寇至,且入界’。魏王释博,欲召大臣谋。公子止王曰:‘赵王田猎耳,非为寇也。’复博如故。王恐,心不在博。居顷,复从北方来传言曰:‘赵王猎耳,非为寇也。’魏王大惊,曰:‘公子何以知之?’公子曰:‘臣之客有能深得赵王阴事者,赵王所为,客辄以报臣,臣以此知之。’是后魏王畏公子之贤能,不敢任公子以国政。公子竟以客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