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4 19:50:19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23:04:27
成语“擒奸摘伏”由四个字组成:
字面意思是抓住邪恶分子,解除隐藏的威胁。整体上表达了对罪犯或敌人的捕捉与清除的含义,强调打击犯罪或邪恶势力的决心和行动。
“擒奸摘伏”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历史典故或文学出处,属于现代汉语中较为通用的成语。它的构成词汇常见于古代的军事和法律背景中,体现了对邪恶力量的打击和清除的社会需求。
该成语可以在以下几个场景中使用: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在现代社会中,“擒奸摘伏”体现了人们对法治和社会公正的追求。这一成语反映了社会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强调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在不同文化中,打击邪恶行为的主题普遍存在,体现了人类共同的道德观念。
“擒奸摘伏”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情感反应,象征着正义战胜邪恶的希望。它让我联想到英雄形象,如警察、侦探等,他们不畏艰险,勇敢地捉拿罪犯,维护社会的安宁。
在生活中,曾有一次我参与社区活动,协助警方进行防范宣传。这让我意识到,擒奸摘伏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也需要公众的参与。我与邻居们共同讨论如何提高警惕,预防犯罪,深感这一成语的现实意义。
在一个小故事中: 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突然出现了一位神秘的盗贼,深夜潜入人们的家中。镇上的年轻侦探决定擒奸摘伏,夜晚他悄悄跟踪,最终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抓住了盗贼,恢复了镇上的平静。
在英语中,类似的表达是"to catch a criminal"或"to root out evil",用以形容抓捕罪犯或清除邪恶势力的行为。在许多文化中,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是常见的主题,体现了人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通过对“擒奸摘伏”的学*,我深刻理解了这一成语在语言表达中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反击,也承载着社会对正义的追求。在日常交流中,恰当使用这一成语能够增强表达的力度,传达出更强的情感和意图。
擒奸摘伏,抚弱遏强,井邑肃然。
《旧唐书·良吏传下·薛珏》:“薛珏,字温如,河中宝鼎人。以荫补弘文馆学生。累授乾陵台令、泾州刺史。政尚严明,擒奸摘伏,甚得民心。”
《清史稿·循吏传·陈鹏年》:“陈鹏年,字北溟,湘潭人。康熙三十年进士。授浙江西安知县,有惠政,民称为‘陈青天’。擢知杭州府,治行为浙中第一。擒奸摘伏,不避权贵,人莫敢干以私。”
《明史·循吏传·刘纲》:“刘纲,字之才,安福人。弘治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出为浙江参议。居官廉,能擒奸摘伏,民甚德之。”
《宋史·刑法志三》:“开封府旧尝遣吏督察,而所遣多市权,或捃摭细故,以中伤吏士。至是,帝以问宰相,赵普等奏:‘宜择公直之士,使擒奸摘伏,以肃清京邑。’乃命左拾遗孙逢吉、右拾遗杨徽之、左司谏崔颂、右司谏王明叟等四人,分领其事。”
《后汉书·酷吏传·樊晔》:“晔为天水太守,政严猛,好申韩法,善恶立断,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狱,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遗。凉州为之歌曰:‘游子常苦贫,力子天所富。宁见乳虎穴,不入冀府寺。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见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视事十四年,卒官。永平中,显宗追思晔在天水时政能,以为后人莫之及,诏赐家钱百万。子融,有俊才,好黄老,不肯为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