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5 07:35:22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17:12:08
成语“咎有应得”的字面意思是“罪过有应得的结果”。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做坏事或犯错误的人最终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或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常用于强调因果关系,指出不正当行为最终会导致相应的后果。
“咎有应得”源自古代对因果法则的理解,强调“因果报应”的思想。虽然没有特定的典故出处,但在**古代文学中,许多作品都体现了这一哲理,诸如《周易》中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都表达了类似的思想。
在**传统文化中,“咎有应得”反映了儒家思想中的因果报应观念。这种观念在现代社会依旧适用,尤其是在法治观念和道德教育的背景下,提醒人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咎有应得”这一成语让我联想到公正与责任感。它让我感受到人们对正义的渴望和对不公现象的反感。这个成语经常在讨论社会不公时被提及,激发出对公平正义的思考。
在生活中,我曾见证过一位同事因不诚实而被公司解雇的**。大家都认为这是“咎有应得”,因为他一直不遵守公司规则,最终自食恶果。
在一首诗中:
月光洒下如水,
罪行隐于暗影。
咎有应得之时,
终将现世间真。
这首诗通过自然景象隐喻人们的行为与后果,强调因果关系。
在英语中,“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强调因果报应的概念。这种思想在许多文化中都存在,表明了人类对道德和公正的共同追求。
通过对“咎有应得”的学,我认识到因果关系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这个成语不仅丰富了我的语言表达,也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关注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在语言学中,理解成语的深层含义有助于更好地掌握文化背景与人际交往的技巧。
虽然李德标一时冒犯,触犯乌绅,咎有应得,但是领取人口要缴领状,是警局的向章,求大人明鉴。
《资治通鉴·唐纪》:“咎有应得,非命之所能逃也。”
《后汉书·袁绍传》:“咎有应得,非众之所能移也。”
《汉书·王莽传》:“咎有应得,非时之所能制也。”
《史记·项羽本纪》:“咎有应得,非人之所能为也。”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咎有应得,非天之降也。”
原来我的识见,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贻讥于千载之前,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