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4 02:29:42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18:17:43
“天地不容”是一个成语,字面意思是“天地都无法容忍”。它通常用来形容某种行为或现象极为恶劣,严重违反道德或法律,以至于连自然和宇宙都无法接受。这一成语强调了某种行为的极端性和不可饶恕性。
“天地不容”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学和哲学中。尽管具体的文学出处不易考证,但类似的表达在古代经典文献中常有出现,尤其是在描述恶行和不公正时。成语中的“天地”象征着自然法则和道德规范,而“不容”则强调了对极端行为的否定。
“天地不容”可以在多种场合使用,包括: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天地不容”在**文化中,常常涉及到对道德和正义的强烈追求。它反映了传统社会对良知和公正的重视。在现代社会中,该成语依然适用,尤其是在讨论社会正义、道德与法治时,强调对不当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听到“天地不容”这个成语时,通常会联想到愤怒、不满和对不公的强烈抗议。这种情感反应使得人们在表达对某种行为的否定时更为激烈,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维护社会正义。
在生活中,我曾遇到过一位朋友因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而遭到众人的谴责。大家纷纷表示这种行为是“天地不容”,并呼吁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现象。这让我深刻体会到社会对道德的期待和压力。
在一首诗中:
天地不容恶行存,
风雨交加夜难安。
公道自在人心处,
正义必将显光芒。
这首诗试图通过“天地不容”的使用,传达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信念。
在英语中,类似的表达可以是“beyond the pale”,意指某种行为超出了可接受的范围。虽然两者都强调了对不当行为的强烈否定,但文化背景和具体语境可能有所不同。
“天地不容”不仅是一个成语,更是对社会道德标准的确认。它在我的语言学*和表达中,提醒我关注更深层次的伦理和正义问题,帮助我在交流中更加准确地表达对不公和恶行的态度。
子谋父,臣杀主,天地所不容载。
《资治通鉴·汉纪五十六》:“曹操曰:‘吾知刘备,世之枭雄,与吾并驱中原,未知鹿死谁手。今若不取,后必为患。’荀彧曰:‘刘备,人杰也,今不击,必为后忧。然天命有归,非人力所能争也。天地不容,愿明公三思。’”
《后汉书·袁绍传》:“绍曰:‘吾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众,南向以争天下,庶可以济乎?’沮授曰:‘天时不与,地利不可,人和失而,此天地不容之计也。’”
《汉书·王莽传下》:“莽曰:‘天生德于予,汉兵其如予何!’左右皆曰:‘天地不容,愿陛下早图之。’”
《史记·项羽本纪》:“项羽曰:‘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馀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天之所废,不可兴也;地之所藏,不可发也。天地不容,人何以堪?”
乾坤浩大,日月照鉴分明;宇宙宽洪,~奸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