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3 03:13:37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13:19:17
“以私废公”是一个成语,其字面意思是“因为****而废弃公共事务”。它通常用来形容那些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因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强调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
该成语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政治和伦理观念。在历史上,许多文人和政治家都强调公共利益的重要性,认为****不应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例如,古代儒家思想强调“公”与“私”的界限,提倡为人民服务,反对为个人利益而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以私废公”可以广泛应用于多种场景: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在**传统文化中,儒家思想强调个人应当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服务,因此“以私废公”这个成语体现了对个人主义的批评。在现代社会,这一成语仍然适用于各种公共管理、政治伦理的讨论,反映了社会对公共利益的重视。
“以私废公”给人的情感反应通常是负面的,意味着自私和不负责任。这个成语常常会引发对社会正义和公共道德的思考,提醒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不要忽视对社会的责任。
在我生活中,有一次参与社区活动时,发现某些志愿者因个人利益而对活动的安排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这让我想到了“以私废公”。最终,我们通过讨论和协商,确保了活动能够顺利进行,避免了因个人私欲而妨碍公共利益的情况。
在一首诗中可以这样写:
月明烛影照庭前,
私欲横流公道偏。
以私废公行不义,
愿为公心共此间。
这首诗旨在表达对个人私欲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满,并呼吁大家为共同的利益努力。
在英语中,可以用“self-interest over public good”来表达类似的意思。这一表达强调个人利益对公共事务的影响,与中文成语“以私废公”在意义上是相通的,反映了不同文化中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共同关注。
通过对“以私废公”的学,我更加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在语言学和表达中,这一成语提醒我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保持对公共利益的关注,做到公私分明,这对我未来的沟通与表达都是一个重要的指导。
晃回顾众将,厉声大叫曰:‘若取得云长首级者,重赏千金!’公惊曰:‘公明何出此言?’晃曰:‘今日乃国家之事,某不敢以私废公。’言讫,挥大斧直取关公。
《资治通鉴·汉纪·汉纪五十三》:“曹操以私废公,非所以服天下也。”
《后汉书·杨震传》:“震以私废公,非所以全臣节也。”
《汉书·王莽传上》:“莽既以私废公,又欲专名。”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君子以私废公,小人以公废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