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5 11:57:50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20:31:43
“弥天之罪”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形容罪行极其严重,罪责之大,几乎可以覆盖天空。它通常用来指责某种行为或错误是非常严重和不可饶恕的,常常带有强烈的道德谴责意味。
“弥天之罪”源于古代文献,尤其是《左传》中的记载。在《左传》中,弥天是指覆盖天空的意象,通常与极大的过错或罪责相联系。成语的使用反映了古人对罪责的重视以及对道德伦理的严苛标准。
“弥天之罪”可以在多种场合中使用: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在**文化中,罪与罚的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强调个人的道德责任和社会的整体和谐。因此,“弥天之罪”不仅仅是对个体行为的谴责,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警示。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成语仍然适用于对权力滥用、腐败等现象的批判。
“弥天之罪”常常带来一种强烈的道德愤慨和不安,它提醒人们对错误的警惕和对社会公正的追求。使用这个成语时,往往伴随着对不公正现象的强烈反感和对正义的渴望。
在我的生活中,曾经有一次看到新闻报道某高官因贪污被抓,我便想到了“弥天之罪”。当时我和朋友讨论时,便用这个成语来形容他的行为,强调了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在一首以社会正义为主题的诗歌中,可以这样写:
在这黑夜的尽头,弥天之罪如影随形,
腐败的根须延展,侵蚀着清明的梦。
正义的火焰在心中熊熊燃烧,
我们誓言不让罪恶再遮蔽天穹。
在英语中,类似的表达可以是“crime against humanity”,用于形容严重的犯罪行为,如种族灭绝等。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都反映了对严重罪行的强烈谴责。
“弥天之罪”不仅是一个强调道德责任的成语,更是一种文化认同和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在语言学*和表达中,理解这样的成语有助于增强我们的表达能力,使我们在面对不公和错误时,能够更有力地发声和思考。
虞臣计有弥天罪,今将草命献王前。
《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十三年》:“操曰:‘吾以弥天之罪,来讨不义,今既降,当赦之。’”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曰:‘吾知之矣。’乃自将兵出斜谷,至阳平,大破绣军。绣走,太祖追之,至南郑,绣降。太祖曰:‘吾以弥天之罪,来讨不义,今既降,当赦之。’”
《后汉书·袁绍传》:“绍有弥天之罪,而天下莫之能讨。”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曰:‘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头,余骑相蹂践争项王,相杀者数十人。最其后,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五人共会其体,皆是也。故分其地为五:封吕马童为中水侯,封王翳为杜衍侯,封杨喜为赤泉侯,封杨武为吴防侯,封吕胜为涅阳侯。”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晋侯有疾,子犯请祷于天,曰:‘寡人有弥天之罪,无以奉宗庙。’”
臣有~,亦有弥天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