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4 17:54:36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30 15:23:18
成语“削木为吏”的字面意思是将木材削成官吏,这一说法暗示了某种不切实际或不合理的行为。基本含义上可以理解为通过不当手段或不合适的方式来担任官职,往往隐含着对某些人或事物的不满与讽刺。
“削木为吏”出自《庄子·外物》,原文是:“故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故削木为吏。”这句话通过对比,表达了对自然法则和人事安排的思考,强调了不应以不合适的手段来获得不应得的地位或权力。
该成语可以在多种语境中使用,包括:
同义成语:
反义成语:
在古代社会,官吏的任命常常与个人的能力、品德和社会地位密切相关,而“削木为吏”正是对那些不具备相应资格却能够当官的现象的批评。在现代社会,该成语依然适用,尤其在讨论官僚体制、社会公平等议题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这个成语通常带有负面情感,令人联想到官场的不公和社会的不平等。它反映了对不合理现象的愤慨及对合理性与公正的向往。
在我的学习和工作中,曾遇到一些同事他们虽然职位高,但能力不足,常常让我想起“削木为吏”这个成语。这样的经历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任人唯贤的重要性。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官场中,多少削木为吏者,行走在权力的边缘,最终却只是成为了风中的浮萍。”
在英语中,类似的表达可以是“a square peg in a round hole”,指一个人不适合某个职位或角色。尽管表达方式有所不同,但反映出的意义和情感是一致的。
“削木为吏”这个成语在我语言学习和表达中是一个重要的反思点。它提醒我要关注能力与职位的匹配,倡导公正与合理的社会制度,强化了我对语言的理解与表达的深度。通过这个成语,我也学会了如何更加精准地表达对社会现象的看法。
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入,削木为吏议不对,定计于鲜也。
《宋史·刑法志》:“削木为吏,议不可对。”
《晋书·刑法志》:“削木为吏,议不可对。”
《后汉书·陈蕃传》:“削木为吏,议不可对。”
《汉书·刑法志》:“削木为吏,议不可对。”
《史记·李斯列传》:“削木为吏,议不可对。”
上古时~,今日之淳风安在?